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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认真做好2011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3-04-09作者: 浏览量:

云志项办﹝2011﹞8号

关于转发《认真做好2011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西部计划各服务州市县(区)、高校项目办:

为认真做好我省2011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规范招募选拔流程,确保招募选拔工作及时、有序进行,根据全国项目办有关工作部署,现将《认真做好2011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

联 系 人:高 仁

联系电话:0871-4108696(可传真)

电子邮箱:ynszyz@163.com

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为认真做好2011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规范招募选拔流程,确保招募选拔工作及时、有序进行,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作部署,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科学设定选拔标准,合理运用选拔方式

1、选拔标准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2、选拔方式

服务地确定及回原籍服务。原则上按照全国项目办确定的对口招募关系招募。服务省可适当选拔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回原籍服务,录取指标需占用本省的招募指标和服务指标,需及时与毕业生高校所在省项目办协调沟通,做好志愿者体检、享受有关毕业生政策待遇和岗位对接等工作。

服务岗位对接。各省可按照惯例,以一人一岗原则按需招募;有条件的招募省还可组织有关高校与对口受援服务地项目办直接进行岗位对接;亦可依据对口服务省提出的对志愿者专业总体需求招募,由服务省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报到时进行岗位对接。

服务指标调控。为有效推动西部计划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全国项目办将以西部服务省本省招募派遣指标的10%作为调控指标,在选拔录取期间,根据各地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情况,增加或削减其招募派遣指标。对扎实推进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增加其招募派遣指标;对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推动不力的,削减其招募派遣指标。

(二)严格执行选拔流程,整体推进有关工作

各省级项目办于5月中旬确定高校招募指标。各高校项目办于5月20日前,组织志愿者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报名审核;5月30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5日前组织志愿者统一参加体检;6月10日前完成公示并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招募省项目办于6月15日前汇总并审核录取名单;6月20日前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各服务省项目办可根据对口招募省反馈情况于7月25日前完成志愿者补录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一: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精心组织选拔

各省级项目办一是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招募选拔工作中要严把审核关、笔试关、面试关、体检关、公示关,切实做到公开招募信息、公开选拔流程、公开录取名单。二是要在确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学历志愿者的比例不少于85%的基础上,对本省招募工作进行统一规划。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招募高校的指导、监督,对于不公开选拔录取志愿者高校项目办要及时提醒、限期改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招募资格。同时,要注重保护好、引导好未被录取的报名学生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

(二)有效运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按时推进招募选拔工作

一是各地要按照西部计划岗位录入、志愿者报名、审核、录取、岗位对接等多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完成信息统计、审查修改、核准确认等工作。二是各地要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为依托,借助网络化管理手段完成相关工作,使各级项目办实现上下联动,有序推进。

(三)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切实维护志愿者权益

体检工作关系到志愿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后续管理服务等工作能否有效推进。各地在体检工作中,一是要严格执行《2011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和《2011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可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查阅),尤其要针对体检标准“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进行重点排查。指导到西藏服务的毕业生,在明确本人志愿时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酌情考虑。二是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严重不作为的项目办,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并将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四)充分尊重志愿者服务意愿,做好岗位对接

各招募省、招募高校项目办要加强与服务省沟通,加强选拔录取工作的针对性,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岗位对接工作。要充分考虑志愿者的合理需求和正当权益,努力将志愿者的服务意愿和西部基层的用人需求、岗位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保护、调动好报名学生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保证志愿者真正在西部基层发挥作用、锻炼成长。

附件一:

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1 5月上旬 确定各省

招募指标 全国项目办考虑历年招募工作情况和志愿者整体素质、本科比例、各省招募能力、报名人数,各服务省计划派遣名额等因素确定招募指标。(招募派遣指标分配表见附件二、三)

2 5月中旬 确定高校

招募指标 招募省项目办负责将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相关信息通报本省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即教育部《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可在教育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在确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学历志愿者的比例不少于85%的基础上,对本省招募工作进行统一规划。

3 5月20日前 收取报名表

审核 志愿者报名表需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

4 高校项目办要对报名学生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重大疾病隐患等情况。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做好志愿者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调整。

5 5月30日前 选拔录取 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协调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心理测验等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并书面备案。招募省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组织选拔。

6 6月5日前 体检 招募省项目办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进行集中体检,跨省回原籍服务志愿者由高校所在省级项目办负责组织,体检所需费用由服务省承担。

7 6月10日前 公示并

签订协议 高校项目办要与志愿者签订1年期或3年期的招募协议书。各高校项目办要在本校校园网对入选志愿者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高校项目办在系统中确认并上报招募省项目办,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指导3年期志愿者与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机构办理相关助学贷款减免申请事项。

8 6月15日前 录取志愿者 招募省项目办负责汇总本省录取名单,按照全国项目办招募指标分配表、学历比例要求和岗位需求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录取名单需在省级团委、省级项目办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的,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将结果反馈至服务省。

9 6月20日前 发放

确认通知书 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在明确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后,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10 7月25日前 补录 各省级项目办要指导高校项目办建立西部计划志愿者候备人选库,将落选的报名毕业生择优纳入候备人选库。如出现志愿者流失,各招募省可优先推荐候备人选库中的毕业生,招募不足部分由服务省就近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招募选拔工作要求和选拔程序进行,确保招募质量。

主题词:西部计划 转发 通知

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