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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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博弈杯象棋比赛通知

来源: 日期:2013-05-08作者:admin 浏览量:

云南中医学院关于举办第三届

“博弈杯”象棋比赛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为丰富我院学生的课余生活,活跃学院学术文化氛围,充分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经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研究,决定举办云南中医学院第三届“博弈杯”中国象棋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主办,棋牌协会承办。

二、活动宗旨

弘扬国粹,增进各学院交流,丰富校园文化。

三、比赛要求和安排

(一)初赛(2013年5月27日前结束)

初赛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并推荐男子、女子代表队(各1-2支)进入复赛。每支参赛队伍由三名棋手组成。

初赛产生的男子、女子队伍由各分团委(团总支)于5月27日中午11:00前报送院团委办公室。

(二)复赛(2013年5月28日开始)

复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两部分,个人赛包含在团体赛中,按个人在团体赛中的个人积分而决高低,不单独进行个人赛

复赛将按照象棋比赛的有关程序和细则(见附件1),采用循环积分赛制,个人:胜一局得2分,平局得1分,负不得分,团体:三名棋手中两人以上战胜对手为胜一场(即三盘两胜),胜一场得2分,平局得1分,负不得分。每局比赛一小时内结束。

四.复赛地点及时间

待定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奖项设个人奖和集体奖。

1、个人奖项:按个人积分分别决出男子、女子前三名。

2、集体奖项:按团体积分分别决出男子队、女子队前三名。

3、对个人和集体奖项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1、《象棋比赛细则》

校团委 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1

象棋比赛细则

一、基本规则

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讲究棋风、棋德,赛出风格,比出水平。

二、赛制与计分

1.比赛采取单循环积分制,每支队伍和其他任一支队伍比赛一次,个人积分:胜一局得2分,平局得1分,负不得分,团体积分:胜一局得2分,平局得1分,负不得分。三名棋手中两人以上战胜对手为胜(即三盘两胜)且三局比赛均须比出结果因涉及个人积分。

2.找到对方棋队后,取黑红车,马,炮六子反扣在桌上,然后六人随机抽其中一子,棋子相同(忽略颜色)两人即为比赛对手

3.比赛开始后10分钟未到场即视为当次比赛弃权。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赛应提前告之以便协调调整。

5.单局比赛若在40分钟内还没有结束的则余下对弈采取10分钟包干制,具体在比赛现场做详细解释。

三、胜负判定

(1)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输棋,对方得胜:

帅(将)被对方“将死”。

走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

被困毙(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长将、长吃。

自己宣布认输。

在同一棋局中,三次“犯规。

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2)对局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就算和棋:

属于理论上公认的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局势;

提议作和,应使双方机会均等。只要是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双方都不许反悔。

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四、行棋规则

1.一着棋走了以后,不得再予更改。落子生根,以手离开棋子为准。

2.触摸对方的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只有当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去吃时,才可以另行走子。

3.不准摸子,否则按技术犯规论处。

五、犯规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犯规:

1.在对方走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有其他构成干扰对方注意力的行为。

2.提议作和经对方拒绝后,连续提出。

3.摸触了对方的棋子,而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吃掉它。

六、判决标准

1.循环赛结束后,积分最高的队伍及个人胜出。

2.若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在加赛一局。

七.赛程安排:

1.初赛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复赛赛程由棋牌协会制定并张贴海报通知如需要各二学院(部)有关负责人可向承办方索要电子版赛程表,联系电话:15025196057(张国伟)

未尽事宜请各级领导,各位同学见谅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