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省属厅局(公司)、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和团中央《关于在全国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中青发〔2012〕4号)精神,以及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有关工作部署,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 是全国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学习的光辉榜样。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 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昭示了我国青少年成长进步的正确方向, 始终是引领青少年奋发进取、健康成长的一面永不褪色、永放光芒的旗帜。要准确把握、全面阐释雷锋精神的丰富时代内涵, 引导青少年学习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学习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 学习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样、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 学习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 学习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新形势下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 大力弘扬雷锋精神, 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倡导文明社会风尚, 自觉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和力量,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青少年是学雷锋活动的主体和重点。学雷锋活动要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 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 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 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为推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实施我省“两强一堡”战略目标和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青春彩云南,学习雷锋好榜样。
三、工作安排
通过学习宣传雷锋精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志愿服务、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方式,引导广大青少年普遍参与学雷锋活动。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和活动:
1、学习宣传雷锋事迹与雷锋精神
组织广大青少年学习了解雷锋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帮助青少年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增强学雷锋的主动性、自觉性。一要组织开展“学雷锋·在身边”图片征集、微视频征集、微小说征集、感人故事征集等活动;二要在团属报刊杂志(通讯)开设青少年学雷锋活动专页;三要在团属网站上开设青少年学雷锋活动专栏;四要注重运用文化、艺术手段塑造新时期雷锋形象,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重要作用,通过拍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网络社交、QQ等多种形式, 使雷锋事迹更易于青少年接受和广为知晓。
2、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每年3月5日前后开展以“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的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要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 集中力量开展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的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要结合《关于组织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进社区开展志愿为民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围绕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便民利民、敬老助残、法律援助、医疗卫生以及倡导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等进社区为民服务学雷锋志愿活动。要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以“关爱自然、义务植树”为主题的志愿服务行动,以义务植树、护绿爱绿为主要内容,精心设计开展关爱自然志愿宣传活动,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当前,要重点做好抗旱节水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我省连续三年遭遇特大旱情,今年受旱程度不断加深,抗旱形势异常严峻,抗旱救灾进入关键时期。各级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团员青年、青联委员、青年学生、少先队员向受灾地区伸出援手,组织开展抗旱救灾、节水环保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
3、学雷锋主题团、队日活动
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和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 前后,各级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围绕学雷锋主题,集中开展两次团、队日活动,采取升国旗仪式、演讲比赛、学习讨论、读书征文、诗歌朗诵、参观寻访、故事讲述、文艺演出、主题队会、网上互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帮助学生了解雷锋精神,引导学生参与学雷锋实践活动,增强学习雷锋的自觉性。
4、“雷锋榜样进校园”活动
邀请云南各行各业学雷锋先进榜样、道德模范和青年典型走进大、中学校,举办雷锋精神学习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和感人事迹,与青年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2012年,全省要举办“雷锋榜样进校园”交流活动300场以上。
5、“岗位学雷锋”活动
在城市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结合青年文明号创建,开展以“传承雷锋精神,竭诚为民服务”为主题,以“学雷锋亮明承诺、学雷锋提升技能、学雷锋真诚服务、学雷锋结对帮扶”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创建活动。在企业,要结合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岗位学雷锋”主题活动,深化各类技术竞赛和技术比武,引导青年职工爱岗敬业、奉献社会,提升青年职工的职业素质和职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好非公企业团组织和各级驻外团组织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在青年农民工群体、“两新”组织中开展学雷锋活动。
6、农村青年“学雷锋,争做好青年”活动
以“扶贫助困、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在农村青年中广泛开展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等学雷锋活动,引导农村青年做助人为乐、富有爱心的好青年。以“诚实守信、勤劳敬业”为主要内容,发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技能培训、学用科技、创建信用示范户等活动,帮助农村青年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引导农村青年做创业创新带头致富的好青年。以“倡导文明新风、美化家乡环境”为主要内容,动员农村青年广泛参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等农村社会建设,引导农村青年做建设家乡、践行文明的好青年。
7、大中专学生学雷锋社会实践活动
结合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组织学雷锋实践服务团(队)到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开展以参与公共服务、医疗卫生、助人为乐、帮助孤寡老人、关爱农民工子女等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服务活动。2012年,我省要在各类大、中学校组织各级学雷锋团队500 支以上。
8、青联委员学雷锋活动
在各级青联中开展以学雷锋为主题的委员活动日、界别活动日,引导青联委员认真学习践行雷锋精神,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发挥示范作用。组建青联委员专家服务团,到农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医药卫生、文化艺术等界别的青联委员,到社区开展送医送药、慰问演出等活动;组织青年创业导师帮助广大青年开展创业就业服务;持续开展“青联委员边境行”活动,组织青联委员深入一线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活动等。
9、少先队“学雷锋,手拉手”实践体验活动
围绕“学习雷锋好榜样”主题,普遍开展以“知雷锋、爱雷锋、找雷锋、做雷锋”为主要内容的“学雷锋,手拉手”实践体验活动。重点动员少先队员通过“手拉手”结对,帮助农民工子女小伙伴、农村留守儿童小伙伴和身边需要帮助的小伙伴。倡导少先队员通过组建“学雷锋小队”、“红领巾学雷锋小社团”,力所能及地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助人为乐,持之以恒。
10、选树宣传学雷锋青年典型
结合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创业省长奖、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优秀少先队员、“雷锋号”志愿者服务站等评选活动,选树、宣传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新时期雷锋式青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结合我省实际,深入开展青少年励志教育活动和青春励志故事网络文化活动,邀请身边践行雷锋精神的青年典型讲述成长奋斗历程,宣传他们的事迹,引导青少年深刻理解和大力弘扬雷锋精神, 踊跃参加学雷锋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组织策划,做好任务分解,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切实发挥好以共青团组织为核心的各类青年组织的优势,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推动学雷锋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2、“学”、“做”统一,注重创新。要强调“学”,突出活动的思想性,把帮助青少年学习了解雷锋和不同历史时期特别是新时期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学习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作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强调“做”,突出活动的实践性,大力创新活动形式、路径和载体,注重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对青少年的吸引力、感召力,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参与各类实践活动。
3、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目前云南实际情况,把青少年学雷锋活动与“青春给力桥头堡、跨越发展建功业”主题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共青团创先争优、节水抗旱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品牌活动结合起来,与集中性活动和常态化活动结合起来,不搞“一阵风”,杜绝形式主义,努力扩大活动的实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及所属宣传舆论阵地进行宣传;要及时挖掘、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活动亮点,努力营造学雷锋、当雷锋的良好舆论氛围。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