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5”期间在全院青年团员中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根据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广大团员思想道德素质,学院团委、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学生会决定在今年“3·5”期间集中开展一系列学雷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以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以“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广大团员集中学习宣传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兴起活动热潮,形成示范导向。
二、活动内容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重点开展共青团关爱贫困学生的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动员更多的青年志愿者与贫困学生结对,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着力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满足居民便利性、安全性、健康性、娱乐性生活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以“尊老扶幼、扶贫助困”为主要内容,在农村中广泛开展以关爱帮扶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为重点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
大学生“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开展雷锋精神学习讨论活动,围绕当代大学生如何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进行讨论、演讲,帮助大学生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动员学生在校园内或到附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集中开展以“讲故事、做好事、寻榜样”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班会)活动,对校园内外、同学身边的雷锋式先进人物及其感人事迹进行展示传播,并就近就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青年文明号“学雷锋,树新风”统一行动
学院各级团组织要设立学雷锋岗、学雷锋窗口、学雷锋承诺栏,传播践行雷锋精神;选取城市广场、商贸中心、交通枢纽、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集中开展义务便民服务,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开展现场业务办理、展示服务技能、提供业务咨询等多种服务;动员各青年文明号组建学雷锋小组、学雷锋服务队等,深入贫困地区、深入城市社区、深入困难群体中,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
(四)社团学雷锋活动
3月5日,学院各级团组织和学生社团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源,深入农村、社区等,定点开展技术培训、送医送药、扶老助残、帮困解难、慰问演出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集中开展学雷锋活动,是我院共青团贯彻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我院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到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去,共同参加学雷锋活动。各分团委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党委宣传部将对各学院在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集中进行报道。
学院团委将对此项活动进行督导。要求每个分团委(团总支)开展活动不少于2项,并于3月2日下午16:00前将开展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人数)报团委办公室;活动结束后,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将活动总结和图片上报学院团委,上报材料将纳入年度考核评优的内容。
团 委 党委宣传部 学工部 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团员青年 学雷锋活动 通知
抄报: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学院党委王树发副书记、王翠岗副书记
抄送:党办、院办、组织部
云南中医学院团委 2012年3月1日
打印:丁梅君 校对:王燕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