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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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3-12作者:admin 浏览量:

各分团委(团总支):

2014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51周年。51年来,雷锋精神已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激励我们前进的强大动力。为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现校团委结合云青通〔2014〕14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团的十七大、团十七届二中全会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省委工青妇工作会议和团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活动时间:2014年3月至4月

四、活动目的

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实践活动,把学雷锋活动和共青团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广泛参与、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要求,深入开展雷锋精神推广活动,教育引导当代大学生学雷锋、做雷锋,弘扬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促进大学生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五、活动内容

各分团委(团总支)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以“学习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为契机,通过项目化、制度化、品牌化运作,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在校内外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创建和谐校园”的各项三做(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行动。

(一)讲好雷锋故事,各级团组织在行动

各级团学组织(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各班团支部)参照云青通〔2014〕13号文件开展“雷锋的故事”、“每天读一篇雷锋日记”等活动,在所属微博微博、微信上掀起学习雷锋历史、寻找雷锋事迹的活动,掀起广大青年对雷锋同志的浓厚兴趣,为广大青年塑造真实的雷锋。以“雷锋故事”为主题开展微博互动,引导网友关注雷锋的故事。各级团组织通过播放雷锋事迹电影、手抄报、微信、广播、校报等平台推送关于雷锋精神的内容,采取每期一篇雷锋日记,一幅雷锋画像,一篇雷锋事迹、精神海报,一条“活雷锋”事迹微博的形式讲好雷锋故事,使雷锋故事耳熟能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雷锋故事通过学校媒体设备宣传。让人们更好的认识雷锋,学习雷锋。

(二)学习雷锋精神,开展优秀团支部评比

全院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策划和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建和谐校园”的活动,通过开展志愿者活动的形式广泛传播,营造浓厚的学习雷锋精神氛围。深入开展“雷锋精神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雷锋精神学习讨论活动,围绕当代大学生如何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进行演讲、辩论等比赛。举办雷锋精神学习主题班会、座谈会、宣讲会,绘制学习雷锋精神手抄报等活动。动员团员青年在校园内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践行雷锋事迹,寻找校园“三做行动最美志愿者”

加强典型引路,通过组织化动员,树立宣传一批大学生可亲、可信、可学的“活雷锋”典型,激励广大大学生崇尚先进、争当先进。通过青年自(互)荐、班级评选,团组织推荐等渠道,发掘“身边的活雷锋”、“最美志愿者人物”等,促进各行各业好人好事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传播正能量。激励更多大学生学习先进、争做雷锋。经各分团委(团总支)组织筛选后上报院团组织评选出优秀者在校微博、校园网、校报等平台展示,并统一颁发奖状表彰,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六、评选办法

(一)微博大赛评比

1.参与方式:

以各班团支部专用“腾讯微博”为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在学雷锋月以“学习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结合云青通〔2014〕13号文件(见附件2)的活动内容和要求开展活动。相关比赛信息将同时通过云南中医学院团委的腾讯微博(@ynutcmtw)、新浪微博(@ynutcmtw)进行公布。

2.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3.评选条件:结合本次主题开展,围绕#手抄雷锋语录##三行诗学雷锋##今天我也是雷锋##我被“雷锋”了一下#等四个话题讨论,有一定的微博关注度、评论数、转发数等方面,必须@ynutcmtw(云南中医学院团委)和@云南共青团。

4.评选要求:各分团委(团总支)推荐2个团支部参赛。

(二)优秀团支部评比

1.参与方式:

以各班团支部为单位参加本次活动,结合云青通〔2014〕14号活动内容和要求,根据我校“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活动情况开展具体工作。

2.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3.评选条件:结合本次主题开展,根据提交的汇总材料(含总结、策划书、开展具体情况、新闻报道、活动照片等材料)进行评选。

4.评选要求:各分团委(团总支)推荐1个团支部参评,将汇总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提交校团委。

(三)志愿者评比

1.参与方式:

凡参与本次主题实践活动的志愿者均可申报。

2.奖项设置:杰出志愿者10名;优秀志愿者20名。

3.评选条件:结合本次主题开展,根据提交的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进行评选。

4.评选要求:各分团委(团总支)推荐2人参评,将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提交校团委。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二级分团组织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推动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在全校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我校大学生思想引导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具体内容。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组织实施。结合各学院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使用,形成线上线下互动,坚持活动开展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避免“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力争使社会公众对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更深切的认识和体会。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校园通过广播,院报,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要及时挖掘、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活动亮点,努力掀起学习雷锋好榜样的热潮,引领社会文明新风,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各分团委(团总支)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每项工作,于2014年4月11日(周五)上午10:00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到团委办公室(佩衡馆301)。届时将举行颁奖典礼,并给与所有获奖部门和个人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永坚 联系电话:0871-65918233

毕春燕(微博) 联系电话:13648853152

左金梅(团支部、志愿者) 联系电话:13708453854

附件:

1.云青通〔2014〕14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学习雷锋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pdf

2.云青通〔2014〕13号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学习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博活动的通知.pdf

共青团云南中医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