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云中团通〔2015〕2号 关于在我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优秀团支书”寻访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6-04作者:admin 浏览量:

红字.jpg

云中团通〔2015〕2号

红星 红字.jpg

关于在我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优秀团支书”

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3号)精神,同时推动实施我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团支部和团支书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团委决定,在全校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优秀团支书”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至10月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的学生团支部,遴选产生18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18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团支书”。

三、遴选条件

1.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新媒体建设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创优、“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希望水窖“1+X”公益活动等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优秀团支书:

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活动安排

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基层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鼓励采取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遴选。

各分团委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

2.本次遴选结果将作为2015年度“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评选重要支撑材料。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遴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3.请各分团委(团总支)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和“优秀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见附件)报送至校团委(佩衡馆301)。

联 系 人:陈丹 李秋月

电子邮箱:ynutcm@qq.com

联系电话:087165918233 13211608074

附件:云中团通〔2015〕2号关于在我校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优秀团支书寻访活动通知.zip

共青团云南中医学院委员会 学生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