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8年度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校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昆明地区无偿献血活动的进一步发展,鼓励更多在校大中专学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和云南省教育厅共同发起,云南昆明血液中心为捐资人,每年自愿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云南教育基金会为受赠人。结合我校献血志愿服务开展情况,为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资助标准
1.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共20名,每名1000元。
2.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积极分子
共4名,每名300元。
3.无偿献血组织奖
对象为高校无偿献血工作牵头部门和指导老师,奖励数量和额度根据每学年基金盘子进行浮动。
二、资助条件
1、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品学兼优者:评选年度捐献全血≥500毫升;评选年度捐献成分血≥10个治疗量;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并且志愿服务时长>50小时。需提供《献血证》复印件。
2、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积极分子
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由各院校择优推荐。需提供活动证明并加盖社团公章。
3、无偿献血组织奖
根据各学校无偿献血组织动员情况,由管理委员会对学校牵头部门及指导老师进行奖励。
三、申请与评审程序
1、“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院审批后于10月25日以前统一将推荐学生的“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申请表(见附表)交至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办公室佩衡馆311;
2、由校团委负责对申请名单进行初审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云南教育基金会。
3、“无偿献血爱心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收到我校上报的人员名单以后,组织相关评委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同时在云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4、学生资助、奖励名单审核通过后,由云南教育基金会将助学金统一发放给学生所在学校,由学校将助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5、为更好加强沟通交流,我校师生参与无偿献血的爱心活动,请添加“无偿献血爱心助学群”:560273810”。
联系人:杨永坚 张景惠 周梅
联系电话:0871-65918233、15708786924、18760839803
校团委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2018年10月9日